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优秀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的通知》(浙科发农〔2016〕207 号)文件精神,现就推荐申报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候选人和省
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省优秀科技特派员推荐条件
1.入驻时间3 年以上,根据入驻乡镇的实际,帮助制订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措施有力。
2.认真实施科技特派员项目,建立效益农业示范基地,培育特色产业,取得显著成绩。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技服务、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组织化程度,增强致富本领,成效显著。
(二)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推荐条件
1.积极组织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按时完成单位科技特派员选派任务。
2.单位领导对科技特派员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安排专项经费,信息沟通和联络顺畅。
3.积极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保障专项经费使用安全,帮助科技特派员实施项目。
二、推荐方法
1.推荐优秀科技特派员候选人,以科技特派员派驻县(市、区)为单位,由县(市、区)科技局根据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报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汇总,按省分配名额择优、并经公示审核后报省科技厅。工作成效显著的市派、县(市、区)派科技特派员也可推荐。
2.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由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级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根据推荐条件,自行推荐,由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根据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并经公示审核后报省科技厅。
3.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市以及省级优秀派出单位由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推荐。
三、推荐要求
1.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真正把
工作业绩突出、工作开展优秀的先进个人和单位推荐上来。
2.推荐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并在适当
范围内进行公示。
3.农村工作指导员兼任科技特派员的,原则上参加优秀农村指导员评选。
四、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省分配名额,各县(市、区)推荐的优秀科技特派员候选人名额如下:
鹿城1 龙湾1 瓯海1 洞头1 乐清1 瑞安1 永嘉3
平阳2 苍南3 文成3 泰顺3 市科技特派员办公室1
请各县(市、区)科技局和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于2016
年12月6日前将附件1、2、3 报送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办公室,电子版一并发送。
联系人:王广强 (0577)88962059;
朱相成 (0577)88962062。
附件:1.省优秀科技特派员审批表
2.省科技特派员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省优秀科技特派员推荐名单汇总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1月30日